近日,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發布《關於立即開展工貿行業領域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其中將針對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作業、現場無安全員管理、緊急疏散通道不暢通、企業負責人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等重點內容進行執法檢查。
全文如下:
2023年各企業要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確保持證上崗,同時審核證件有效期,避免過期。
新《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中去掉了可以兩個字,意味著只要發現,直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可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指示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全文如下:
2023年各企業要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確保持證上崗,同時審核證件有效期,避免過期。
新《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中去掉了可以兩個字,意味著只要發現,直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可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指示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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